离婚财产清算是怎样的

黔东南律师事务所 1707

离婚财产清算如何操作?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则?本文将详细解答离婚时财产清算和房产分割的问题,包括法律依据、财产分割原则和具体规则。清算

一、离婚离婚财产清算是财产怎样的

离婚财产清算通常依据当事人双方的自行商议或事先的约定进行。

1.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清算所得到的离婚财产,除非有书面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,财产否则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清算

2.夫妻中的离婚个人财产则包括婚前的财产和婚后获得的特定财产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,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隐藏、清算转移、离婚变卖、财产毁损、清算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那么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该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财产。

二、房产分割的具体规则

在离婚后,房产的分割主要遵循以下规则:

1.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了购房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,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,那么离婚时,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。

未偿还的贷款视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,而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,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,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
2.如果一方在婚前全额出资购房,并在婚后才取得房产证,那么离婚时,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,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。

3.如果婚前购房时,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,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,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,离婚时,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。

4.如果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房产,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应由双方协商分割。如果协商不成,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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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共同财产分割原则

1.在离婚时,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这些财产包括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、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、知识产权的收益、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。

2.在分割共同财产时,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,那么按照协议处理。

3.如果协议不成,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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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刑法辩解